民间文学

高磊山传说故事

点击量:   时间:2021-05-27 09:58
  项目代表码:  Ⅰ    
 
 
 
 
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项目类别:            民间文学            
项目名称:         高磊山传说故事         
保护单位:  盘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地方主管部门:  盘州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制
2019年1月20日
注意事项
 
    (一)封面及表格中“项目类别”“项目代码”按以下标准填写:
民间文学(Ⅰ),传统音乐(Ⅱ),传统舞蹈(Ⅲ),传统戏剧(Ⅳ),曲艺(Ⅴ),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Ⅵ),传统美术(Ⅶ),传统技艺(Ⅷ),传统医药(Ⅸ),民俗(Ⅹ)。
(二)此申报书可在贵州省文化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wht.gov.cn/)下载,表格各项栏目以仿宋GB_2312小四字号填写,不得扩展。
(三)表格一律用电脑填写,准确无误,不得弄虚作假或复制。凡填写内容不实、有虚假成分者,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
 
 
 
 
 
 
 
 
 
 
 
 
 
 
 
 
 
一、项目简介
 
民间流传高磊山是“东方的阿凡提”,他是智慧的象征。经由人们口耳相传后,高磊山传说故事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创作的民间口头文学,是民众集体智慧和创造力的艺术结晶,是盘州市人民生产生活、风土人情、人文精神的真实写照。作为一种民间记忆,高磊山传说故事以高磊山出生地下沙陀村为中心,在盘州市内广泛流传,后因盘西铁路的修建和运营,为沿线百姓所共知,主要流传于贵州省六盘水市、兴义市、安顺市等区域及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富源县羊尾哨等区域。
高磊山,清末盘州市沙陀人,中过秀才,精通诗文。他智慧过人,刚正不阿,专与官僚地痞作对。斗官、斗鬼、斗霸、斗恶、斗邪,他“板眼”深,“点子”足,“名堂”多。高磊山的传说故事诙谐幽默、讽刺辛辣、生动别致、富于内涵、脍炙人口,因而受到广大劳动人民的喜爱。在百姓眼中,高磊山爱憎分明、敢与官斗,如《以盐治县令》《县官哑巴吃黄连》《巧骂县太爷》等;他嫉恶如仇、敢与富斗,如《借古讽今》《智打阔千金》《高磊山教学》等;他利用自己的智慧为穷人出头,如《智替农民要妻》《智救农民》《惩盗贼》等。此外,他还极富有生活情趣,为大家所喜爱,如《有饭吃,树不卖了》《计骗橘子》《高磊山打赌》等。
高磊山传说故事具有普遍性、教育性、演绎性、趣味性、传承性、地域性的特征。其故事内容具有教育意义,传递各种生活智慧和乐观豁达的思想观念。故事本身也具有极高的文学价值,高磊山的故事丰富了盘州几代人的生产生活。同时,自晚清流传至今,高磊山传说故事经由人们口耳相传,早已超出了对高磊山本人的描绘和记录,而成为历代百姓凝聚生活智慧的结晶,体现了盘州市地方百姓不同时代的价值取向与生活理念,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和人类学、民俗学价值。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精神文化生活日趋丰富,娱乐方式不断增多,在“摆龙门阵”风习中得到广泛传播的高磊山传说故事逐渐失去了生存语境。熟知并喜爱高磊山传说故事的中老年群体已慢慢退出历史舞台,故事对年轻群体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不断递减,高磊山传说故事作为广大人民群众创作的民间文学,亦因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濒临绝境。
因此,特请求将高磊山传说故事作为民间文学列入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二、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类别 民间文学 项目名称 高磊山传说故事
申报地区 贵州省盘州市 涉及民族 汉族、彝族、布依族等









高磊山传说故事在盘州市内广泛流传,以高磊山出生地下沙陀村为中心,不断向周边的中沙陀、新桥村、丫巴山等村寨传播。下沙陀村隶属于红果街道办管理,于2018年4月与新桥村、官家厂村合并成下沙村,并且更名为下沙居委会。盘州市红果街道办下沙居委会位于盘州市红果新城以西3公里,东邻月亮山居委会,西接中沙居委会,南邻平川居委会,北接舍勒居委会;平均海拔1600米,年均气温14℃,无霜期198天左右,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国土面积7.2平方公里,总人口1213户4045人。下沙陀村主要有高姓、胡姓、蒋姓、何姓、荣幸、刘姓、余姓等姓氏,其中高姓算是下沙陀村的大族,占总人口比例的三分之二。
下沙陀村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优势,其地势平坦,土地肥沃,世代以农耕稻作为生。下沙陀村是一个文化底蕴深厚的村寨,该村设置了很多文物保护单位。有沙陀高磊山墓文物安全保护单位、沙陀万人坟文物安全保护单位、沙陀同善桥文物安全保护单位、盘州市红果街道下沙居委会沙陀同善桥安全保护单位、沙陀观音阁文物安全保护单位、沙陀冠上遗址文物安全保护单位、盘州市红果街道下沙居委会新桥自然寨后山桃树湾诰封碑安全保护单位。素有“三溪流水汇文明,四面环山开话本”的美称。
下沙陀村处于中心区域,沙红公路和水红铁路横穿而过,交通十分便利,商品经济发展迅速,人口流动频繁,这样的历史背景和地理环境为高磊山传说故事的传播创造了条件。



 
高磊山传说故事以口耳相传的方式广泛流传于贵州省盘州市红果街道、刘官街道、胜境街道、亦资街道、翰林街道、两河街道;柏果镇、盘关镇、石桥镇、竹海镇、保田镇、鸡场坪镇、双凤镇、英武镇、民主镇、响水镇、大山镇、丹霞镇、乌蒙镇;新民镇淤泥彝族乡、羊场布依族白族苗族乡、坪地彝族乡、普古彝族苗族乡、保基苗族彝族乡、旧营白族彝族苗族乡、普田回族乡。同时还流传于贵州省六盘水市、兴义市、安顺市等区域。在20世纪60-70年代,盘西铁路的修建和运营使得高磊山传说故事在云南和贵州两省广泛流传,沿着盘西铁路线主要流传于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富源县羊尾哨等区域。
 



 
高磊山,清末盘州市沙陀人,中过秀才,精通诗文。高磊山生活在一个具有浓厚封建气息的社会背景下。官员媚上欺下、鱼肉百姓、蝇营狗苟,官场到处是尔虞我诈,唯利是图的腐败画面。在这样一个黑暗的社会背景下,人们敢怒而不敢言,只是渴望有惩罚扬善、杀富济贫、铲除贪官污吏的人可以出现。高磊山桀骜不驯,不屑规制;愤世嫉俗,视恶如仇;傲权势,骄富贵;衅孤弱,抱不平。正是这种敢于挑战封建权威、不肯迎合富贵权势的精神,符合人民大众对生活的追求,所以他的传说故事一直被人们广泛地流传着。
高磊山传说故事幽默、含蓄和富有哲理,这些故事伴随人们的生产生活,被一代一代传承下来。他的故事越传越多,越讲越神奇,数以千计,在不同民族、不同群体之间形成不同的故事版本,故事融入地方的风俗习惯,成为了当地人喜闻乐见的民间文学经典。
 



高磊山,清末盘州市沙陀人,中过秀才,精通诗文。他智慧过人,刚正不阿,专与官僚地痞作对。高磊山是盘州境内流传已久的传奇人物。在百姓看来,高磊山就是“东方的阿凡提”,是智慧的象征。高磊山的故事主要来自于民间传说,根据传说故事内容可将其分为四类:
第一类:反映高磊山刚正不阿、不屑规制,敢于与封建制度抗衡,与县太爷斗智斗勇的传说故事,如《巧骂县太爷》《县太爷绕道》《县太爷送烟》等。
第二类:反映高磊山愤世嫉俗、视恶如仇,嘲讽富贵权势,使一切丑恶的东西得到惩罚和报应的传说故事,如《借古讽今》《智打阔千金》《高磊山教学》等。
第三类:反映高磊山富有正义、打抱不平,为穷人、百姓出头,深受百姓信赖的传说故事,如《智替农民要妻》《智救农民》《帮忙分家》等。
第四类:反映高磊山点子多、富有生活智慧的趣事,如《有饭吃,树不卖了》《计骗橘子》《高磊山打赌》等。



    1.群众性和民间传承性。高磊山传说故事在盘州及相邻县域广为流传,具有一定的受众面,可谓家喻户晓,妇儒皆知,同时经由人们口耳相传,高磊山传说故事本身早已超越高磊山本人,而成为高磊山类民间智慧的结晶。
    2.教育性与趣味性。高磊山传说故事,主要是引导人们不畏世俗、富有正义,敢于与封建制度抗衡,勇于追求美好生活的精神。故事多以平凡人的智慧著称,接近普通百姓的生活,听起来引人入胜,耐人寻味。
    3.传承性与演绎性。高磊山传说故事在一代一代的流传过程中,借助人们口耳相传的方式注入了各个时代新的形式和内容。
    4.地域性与普适性。高磊山传说故事产生于盘州市人民生产生活,是盘州市风土人情和人文精神的真实写照;是盘州人民智慧的结晶;同时如同阿凡提故事一般,高磊山已成为平凡百姓的智慧象征。



1.教育价值。高磊山传说故事富于智慧和正义感,可以激发人们多角度思考问题,教育人们做一个乐观豁达,傲权势,骄富贵的人。
2.文学价值。高磊山传说故事是盘州人民生产生活的真实写照,其故事产生于民间,是民众集体智慧和创造力的艺术结晶,是民众思想意识的集中体现。
3.人类学、民俗学价值。高磊山传说故事自其诞生之日起,便融汇了地方百姓的生活智慧与价值理念,加之口耳相传的过程中不断融入新的时代因素,有益于探究地方文化特点及其变迁过程。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精神文化生活日趋丰富,讲述高磊山传说故事的语境越来越少。据调查,高磊山的传说仍在下沙陀村及附近区域有所流传,从年龄构成上来说,大多集中在中、老年人群,对年轻群体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不断递减。过去,在盘州市境内家喻户晓、孺妇皆知的高磊山传说故事,现在,面临讲传趋冷的状况,处于民间记忆即将消失的边境。
高磊山传说故事保留下来的文献十分单薄。唯有《中国民间文学三套集成•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特区卷》以及《盘县民间文学辑录》中,收录了部分高磊山传说故事,但收录不全。高磊山传说故事是几代盘州人共同创作的民间口头文学艺术作品。因此,对高磊山传说故事的收集、整理、传承迫在眉睫。
相关
制品
及其
作品
1. 文献作品:《中国民间文学三套集成•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特区卷》中收录高磊山的故事三十多则;《盘县民间文学辑录》中收录高磊山的故事四十五则;《南风》《六盘水报》《盘江矿工报》《盘县特区报》等报刊上均曾登载。
2. 盘州市人民政府设立沙陀高磊山墓为全市第二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3. 将高磊山传说故事中的《有饭吃,树不卖了》印刷在文化墙上进行传播。
4. “文明盘州”“盘州在线”等微信公众号传播高磊山传说故事。




 
    第一代:由于民众口耳相传,关于高磊山的故事,无法追溯到具体的个人。最早可追溯的,便是高磊山生活的晚清时期,地方百姓以口耳相传方式进行传播。所以自那时起,盘州市人人都是故事的接触者,人人都是故事的传承者。
    第二代:上世纪60年代,有意识借助口耳相传方式讲述高磊山的传说故事给孩子或朋友听的主要代表有:
    高玉堂(1927年-1996年),男,汉族
    高盖文(1933年-2017年),男,汉族
    第三代:上世纪末,除了民间的口耳相传,部分地方精英开始有意识地收集整理高磊山的传说故事,出版了《中国民间文学三套集成•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特区卷》、《盘县民间文学辑录》、《高磊山的故事—盘县方言电视系列剧》等相关著作,相关期刊也进行了登载。代表有:
    高积俊,男,汉族,出生于1957年,现居盘州市第八中学
    余云腾,男,汉族,出生于1958年,现居盘州市红果镇育才学校宿舍
    第四代:本世纪以来,在政府的倡导下,部分地方精英开始着力保护、传承高磊山传说故事,积极申报非遗项目。代表有:
    高峰,男,汉族,出生于1977年,现居盘州市红果街道揽月逸景小区
    高成武,男,汉族,出生于1962年,居于下沙陀村





(群体)
高积俊,男,汉族,1957年07月出生,现居盘州市第八中学,盘州市第八中学退休教师。
余云腾,男,汉族,1959年08月出生,现居盘州市红果镇育才学校宿舍,盘州市第八中学退休教师。
高峰,男,汉族,1977年12月出生,现居于盘州市红果街道揽月逸景小区,现任盘州市红果街道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主任。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杨艳飞 18184290574
照片拍于2019年1月3日,地点位于红果街道办事处的文化墙,文化墙传播内容是高磊山传说故事中《有饭吃,树不卖了》的故事,展现出高磊山智慧而幽默的形象。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杨艳飞 18184290574
于2016年11月29日,高磊山的故事在微信公众号“文明盘州”上传播,故事的名称为《妙句对和尚》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杨艳飞 18184290574
于2018年7月19日,在“盘州在线”的微信公众号平台上面有高磊山的故事。故事名称为《盘县高磊山,智取官二代阔衣服》。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图片来源于百度网站
于2010年12月9日秦连渝散文《盘县人文人物风情风物录》发表在《劳动时报》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高峰 13885888269
图片拍摄于2019年1月3日,地点在下沙陀村,图为沙陀高磊山墓文物安全保护单位图片正面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高峰 13885888269
图片拍摄于2019年1月3日,地点在下沙陀村,图为沙陀高磊山墓文物安全保护单位图片背面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黄君香 18224829443
图片拍摄于2019年1月3日,地点在下沙陀村,图画内容为高磊山的坟墓。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高峰 13885888269
图片拍摄于2019年1月3日,图片上面的墓碑是盘州市红果街道下沙居委会沙陀万人坟,清朝咸丰八年(1859),大坡铺回民起义军对高磊山的家乡沙陀“纵火燔室庐并其族三百余口屠焉”(《普安直隶厅志》五卷),少年高磊山自撰书状并往云南讫师征剿回民起义军,可见高磊山少年时期就博学多才,足智多谋。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杨艳飞 18184290574
2012年盘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编、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的《盘县民间文学辑录》一书记录了高磊山传说故事四十五则。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杨艳飞 18184290574
    图片拍摄于2019年1月3日,地点在下沙陀村,该图是2017年4月下沙陀村高积俊编写的高磊山故事——盘县方言电视系列剧,该书由云南民族出版社出版。
 
 
 
三、项目保护单位
 
建议
保护单位
盘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谢丽红
法人类型 ○企业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 ○其它
(在对应○插入“●”)
通讯地址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亦资街道育才路92号 邮   编 553537
保护工作专门负责人 谢丽红 职  务 主任
电    话 08588133021 电子邮箱 51946471@qq.com
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保护单位有能力承担保护职责的说明 盘州市现有县级传承人94人、市级传承人28人、省级传承人7人、国家级传承人1人;有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65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0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1项、国家级非物质遗产名录2项。全市共编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等各种文本资料58册,收集编纂原始文字资料约200万字,拍摄照片2000余幅,音像资料28盒,光碟35张,其中申报专题片11张、档案专题片11张,除此而外还对项目包含的实物及保存现状进行登记和收集。与此同时,盘州市还出版了《盘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描述与研究》、《盘县羊场乡布依盘歌》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
盘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有5个岗位编制,现有工作人员3人(副研究馆员1人、中级职称2人)。盘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分布情况,于2011年起在英武镇、马场乡、淤泥乡、鸡场坪乡、坪地乡等6个乡镇的中小学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工作,旨在保护和传承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并每年给予每个乡镇2万元的经费支持,经济来源主要靠上级部门、地方财政和当地政府支持。
保护单位
承诺
 
我单位承诺:
我单位申请作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承诺如实填报所有申报材料,自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保护单位职责并同意文化厅无偿使用申报材料进行宣传、推广。
                         
 
 
 
 
 
 
  盖章:
                          年  月  日
传承人(群体)同意申报及参与
保护工作
声明书
 
我们作为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主要传承人(群体),同意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并同意盘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作为项目保护单位。愿意共同参与该项目的申报与保护工作。
签字或盖章(个人请签名并盖手印,填写单位或住址;单位、群体请盖章):
 
 
 
 
 
 
 
 
 
 
 
 
 
 
 
 
 
 
 
 
 
 
 
 
 
 
年   月   日
 
四、项目保护计划
 
已采取的保护措施与实现的保护成效  
1.经过调查,收集整理出版关于高磊山故事传说的相关书籍。目前,在《中国民间文学三套集成•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特区卷》中收录有高磊山传说故事三十多则、在《盘县民间文学辑录》中收录有高磊山传说故事四十五则;
并于2017年4月出版《高磊山的故事—盘县方言电视系列剧》一书。此外还在《南风》、《六盘水报》《盘江矿工报》《盘县特区报》等报刊上发表了高磊山的故事传说。
2.由盘州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7月8日设立全市第二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沙陀高磊山墓文物安全保护单位。
3.进行有效宣传,如在盘州市红果街道办事处文化墙上对高磊山传说故事进行传播。
4.利用新媒体传播。在“文明盘州”“盘州在线”等微信公众号上对高磊山传说故事进行传播。
五年保护计划主要内容  
 
首先,收集整理除现存的高磊山传说故事和文本资料,力争编辑和发表更多的相关书籍和丛书。尽量完善高磊山传说故事,将故事编入当地的中小学教材中,拍摄高磊山故事——盘县方言电视系列剧,结合文化墙、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有效传播高磊山传说故事,让更多人了解高磊山传说故事,学习高磊山的精神品质。
其次对目前已存在的相关遗迹进行抢救性保护,在当地打造非遗文化旅游产业,设立专门的文化场所,组织人们分享自己所听到的高磊山传说故事。
最后,建立传习所,传承过程中也鼓励创新,由专门的传承人来传承和保护高磊山传说故事,使高磊山传说故事这项民间文学在新时代的今天能够焕发青春活力,传承千载。
 
 
 
保护内容    1.广泛收集整理在盘州市境内流传的高磊山传说故事。
   2.出版高磊山传说故事的手绘书和连环画故事册。
   3.将高磊山传说故事融入中小学生的第二课堂。
   4.创编与高磊山传说故事相关的话剧、小品等曲艺作品并组织巡演。
   5.将高磊山传说故事的内容拍摄成V视频进行传播。
 




 
时  间 保护措施 预期目标
 
 
2019年
广泛收集整理盘州市境内流传的高磊山传说故事,并进行故事汇总,形成纸质文本。  
收集、整理高磊山传说故事
 
 
 
 
2020年
 
以手绘书和连环画故事册形式传播高磊山传说故事。
 
出版高磊山传说故事的手绘书和连环画故事册
 
 
2021年
 
将高磊山传说故事融入中小学生的第二课堂,丰富中小学生的文化生活。
 
将高磊山传说故事融入中小学生的第二课堂
 
 
2022年
 
将高磊山传说故事创作编制成话剧、小品等曲艺作品,每年在各地巡演十次。
 
 
创编关于高磊山传说故事的话剧、小品等曲艺作品并进行巡演
 
 
 
2023年
 
将高磊山传说故事的内容拍摄成V视频进行传播。
 
 
利用新媒体技术扩大高磊山传说故事的传播范围
保障措施 1.建立“盘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机构组织,设立专项资金,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参照中央财政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加强管理,严格费用核算。
    2.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职责明确、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盘州市文化系统、民宗系统、文联系统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各方面的作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3.加大传承人的培养力度,加强保护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经费预算及
其依据说明
经费预算(万元 ) 依据说明 资金来源(万元)
自筹 地方补助 拟申请中央补助
 
10
广泛收集、整理高磊山传说故事    
2
 
8
 
20
出版高磊山传说故事的手绘书和连环画故事册    
4
 
16
 
10
将高磊山传说故事融入中小学生的第二课堂    
2
 
8
 
50
创编关于高磊山传说故事的话剧、小品等曲艺作品并进行巡演    
10
 
40
 
60
 
力争将高磊山传说故事拍摄成V视频进行传播。    
12
 
48
备注 (如有在各栏目中未纳入的其它重要内容,请在此处填写)
 
 
 
 
 
 
 
 
 
 
五、市(州)级专家论证意见
 
市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意见  
(市(州)级专家对该项目价值、代表性、保护单位资质与能力、保护计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等有针对性的描述,是否建议推荐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省直属单位推荐的项目应由省直属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填写论证意见)
 
 
 
 
 
 
 
 
 
                 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市州级专家评审委员会名单 姓名 年龄 专业 职称 单位 联系电话 签字
             
             
             
             
             
             
             
             
             
注:参与项目论证的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
 
 
六、市(州)级文化主管部门(省直属单位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市(州)级文化主管部门或省直属单位主管部门会对该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及能力、保护计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相关传承人(群体)参与的广泛性以及是否建议推荐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