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

彝族水拌酒

点击量:   时间:2021-05-27 17:36
                            
 
 
 
 
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项目类别: 民俗                 
项目名称: 水拌酒饮食文化              
保护单位:盘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章)
市(州)文化行政部门:六盘水市文体广电局 (章)
 
 
 
贵州省文化厅印制
二○一四年五月
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一)封面及表格中“项目类别”“项目代码”按以下标准填写:
民间文学(Ⅰ),传统音乐(Ⅱ),传统舞蹈(Ⅲ),传统戏剧(Ⅳ),曲艺(Ⅴ),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Ⅵ),传统美术(Ⅶ),传统技艺(Ⅷ),传统医药(Ⅸ),民俗(Ⅹ)。
(二)此申报书可在文化厅网站(http://www.gzwht.gov.cn/)下载,表格各项栏目以仿宋GB_2312小四字号填写,不得扩展。
(三)表格一律用电脑填写,准确无误,不得弄虚作假或复制。凡填写内容不实、有虚假成分者,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
 
 
 
 
 
 
 
 
 
 
 
 
 
 
 
 
 
 
 
 
一、项目简介
 
 
水拌酒饮食文化是指水拌酒在生产、销售、消费过程中所产生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总称,它包括酒的制法、品法、作用、历史等酒文化现象。彝族水拌酒是彝家人用糯米酿制的一种饮料型土酒,彝语称 “吉图”,酒精度大约二十度左右。水拌酒主要分布在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北彝族聚居区,尤其以盘县淤泥乡的水拌酒最具代表性。该乡位于贵州西部,地处六盘水市东部喀斯特地貌地区的河谷一带,境内资源丰富,交通便利,是周边乡镇农产品的集散地和文化交流中心。
水拌酒饮食文化是伴随着彝族的产生、繁衍、发展而逐步兴盛起来,在彝族节庆和日常生活中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彝族水拌酒其酿造历史悠久,制作工艺奇异,工序简单,味道纯正独特,饮法别具风格而久负盛名,长期饮用具有消暑解渴,提神补脑,强身健体之功效。彝族水拌酒一年四季都可饮用,其主要原料是用糯米精心酿制而成。成品水拌酒在色、香、味方面是其它土制酒类无与媲美。彝族水拌酒涉及到了经济、文化 、社会、情感等诸多领域,是对彝族人特有的心理特征和情感倾向的生动描述,是彝族人民生产、生活的生动体现。彝族水拌酒对于研究社会学、人类学、经济学等学科领域具有重要的价值。
彝族水拌酒由于制作工序简单,不便于长期存放,使其现在的彝族人都不愿酿制其酒,只有在节庆期间酿制少许酒以便亲朋好友来时进行畅饮。现今,土制酒药(彝语“乃区”)配方面临失传,会制作土酒药的人越来越少,几乎被新式酒药替代,使其水拌酒难以保持原汁原味。故彝族水拌酒的消费习俗正处于濒危状态,所以采取有力、可行的保护措施,使彝族水拌酒饮食文化能够继续传承下去已迫在眉睫,特请求将彝族水拌酒列入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二、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类别 民俗 项目名称 水拌酒饮食文化
申报地区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 涉及民族 彝族









   
盘县彝族水拌酒,主要流传于盘县北部的彝族地区。盘北彝族地区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北部,东与普安县相连,南与盘县南部接壤,西抵盘县盘关镇,北与水城县毗邻,国土面积1140.47平方公里,总人口232703人,其中彝族人口占总人口28.6 %。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具有雨热同季、雨量充沛、热量足够、光照充足、农作物有效生长期较长等优越条件,主要粮食作物有荞麦、玉米、马铃薯、水稻等;主要经济作物有杉木、油菜籽、大豆、芸豆、烟叶等;现已探明的矿产资源有煤、铁、铜、水晶石等,尤以煤最为丰富。1993年被省文化厅命名为“盘北彝族歌舞之乡”。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淤泥乡、四格乡、坪地乡、松河乡、普古乡、鸡场坪乡等乡镇。
 
 



盘县彝族水拌酒是伴随着彝族的产生、繁衍、发展而逐步兴盛起来,较为有名的有仪狄造酒说、杜康造酒说等。相传,有一座大山,上面住着汉、藏、彝三个民族,结拜为兄弟,汉族为大哥,藏族为二哥,彝族为三弟,每年过节都团聚在一起。有一年,三弟彝族开荒收获了许多糯米后煮了很多,请二位兄长前来共食。第一天没有吃完,第二天泛出了浓烈的酒香,舀进碗后,三兄弟你推我让,谁也舍不得喝。从早让到晚,也没有喝完。后来,神灵告知,只要辛勤劳动,喝完后又会有新的,于是三人才放开胸怀喝酒,结果个个喝得酩酊大醉。后来据传,昔年太平天国将领石达开行军至彝寨,好客的彝家兄弟曾邀请他痛饮水伴酒,以示慰劳,石达开开怀畅饮,席间赋诗助兴,留下了“千颗明珠一盏收,英雄到此也低头,五岳抱住擎天柱,一饮长江水倒流”的千古佳句,至今仍在彝族民间广为流传。



彝族喜欢饮酒,“有酒便是宴”已成习惯。彝家酒谚云:“所木拉以以,诺木支几以”(汉区茶为敬,彝区酒为尊)。酒,在彝族日常生活中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在彝家,每当客人来到,无沏茶敬客之礼,却有倒酒敬客之俗。每逢婚嫁,以视“酒足”为敬,“饭饱”则在其次,或几乎没有请客吃饭之说;每当丧葬时,讲究送酒多者为最敬最孝。彝家历来好客,劝酒一片真诚,他们说:“地上没有走不通的路,江河没有流不走的水,彝家没有错喝了的酒!”逢年过节,各家各户的阿妹会捧出一坛自家酿的美酒放在门前,插上几枝锦竹或麦杆,凡从门口路过的人都会被热情相邀,用竹杆咂吸几口。因此,水拌酒自然成为了彝族酒文化的象征符号。
彝族水拌酒,主要原料是用糯米精心酿制而成,用上等的糯米用水浸泡一夜,然后用竹筛滤干水分,放到木甄里蒸熟,把它盛放在竹制的饭葆里散热。过后撒上彝族人自己从山上挖来的多种药材并由自己加工制造的土酒药(彝语称“乃区”),然后把它盛装在竹制的篾箩里,盖上干净的毛巾或棉布,放在一定距离的火边烘烤,待发酵三至五天后见箩下底流出少许的甜酒即可打开,放在竹葆里待热气散后,直到完全冷却便可装到土制的酒坛里,加入清晨从水井里打来的水后将封口捂上并保持密封,早则一月,迟则数月。感觉时间可以了,就揭开封口,开坛时会发出清香扑鼻的酒香味,彝家水拌酒就可以饮用了。其色泽因酿制时间的长短而所有不同,酿制时间最低为半个月,一般时间在一个月以下的呈乳白色,三个月左右的呈淡黄色,半年左右的呈淡绿色,半年以上或更长时间的就显得越发透明了。也就是说,时间越长,酒越显透明,并可以根据水拌酒的颜色来判断其酿制时间的长短。同样,根据水拌酒的颜色,也可以判断其好坏,颜色越清亮透明,酒的品质越好,酒味也越醇香上口。
传统饮用方法是用葫芦制作的盛酒器直接从酒坛中盛出酒,依次按饮者人数把酒碗盛满,然后双手端过酒碗一饮而尽,能者可连续喝上五至六碗。几人对饮时也可将麻杆伸入同一坛内吮吸,彝族人逢年过节,婚丧大事及接待嘉宾时常用水伴酒,共饮时除同享大碗喝酒,麻杆吸酒所带来的感受外,还给人以亲密友好,热情豪放的感觉。长期饮用具有消暑解渴,提神补脑,强身健体之功效,在色、香、味方面是其它土制酒类无与媲美的。
在彝族节庆和日常生活中,酒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走访亲友要带酒,参加婚礼要送酒和牲畜,参加丧葬活动也要送酒送牛羊。彝族人民在社交活动中很注重酒,如客人来到你家,应先斟上一杯酒给他喝,事后就算是来不及煮饭给他吃,客人也不会见怪。酒在彝族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几乎一切事情,都少不了酒。因此,盘县彝族人也有少许人家进行水拌酒的加工生产并进行销售,但是由于水拌酒是用土制酒坛酿造,密封性不强,所以一经开封,长时间不饮用的话,水拌酒就会变质、变味。为此,彝族人在酿制水拌酒时不会做得太多,而买家也不会大壶大壶的买。
可见,彝族的水拌酒饮食文化,是维系彝族人民生存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其酒礼酒俗不仅反映在生产生活方式上,而且蕴藏了诸多文化内涵。



一、彝族水拌酒,酒精度大约二十度左右,在色、香、味等方面别具风格,一般时间在一个月以下的呈乳白色,三个月左右的呈淡黄色,半年左右的呈淡绿色。
二、彝族水拌酒是彝家人用糯米酿制的一种饮料型土酒,味甜,有较好的口感。
三、彝族水拌酒多不便于长期存储,开封后即得饮之,否则容易变质、变味。



一、饮用价值
彝族水拌酒是以无公害,最古老的土酒药配方制作出来的绿色食品,其酒香味浓,饮法别具而盛名,是彝族人节庆,朋友聚会时必不可少的上乘佳品,有其独特的饮用价值。
二、经济价值
彝族水拌酒由于存储时间不长,不能大批量的进行生产销售,故彝族水拌酒在销售价格方面较为昂贵,具有可观的经济收入。
三、保健价值
长期饮用水拌酒具有消暑解渴,提神补脑,强身健体之功效。
四、研究价值
彝族水拌酒多用于彝族节庆和日常生活中,酒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走访亲友要带酒,参加婚礼要送酒和牲畜,参加丧葬活动也要送酒送牛羊。彝族人民在社交活动中很注重酒。因此,彝族水拌酒对于研究人类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学科领域具有重要的价值。
五、社会价值
彝族水拌酒常用于招待宴请,对于人际交往和情感的沟通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重要纽带。


 
随着时代的变迁,年轻人的思潮发生变化,追求的是时尚,喝的是茅台,饮的是郎酒,现彝族水拌酒饮食文化正处于濒危状态,再加上土制酒药(彝语“乃区”)配方面临失传,会制作土酒药的人越来越少,几乎被新式酒药替代,使其水拌酒难以保持原汁原味。为了避免彝族水拌酒饮食
  状
文化变味,现亟需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护这一传统民俗,使其得以继续延续下去。
相关
制品
及其
作品
 
 
相关制品:竹筛、木甑、篾箩、酒塞子、酒药、糯米等。
作品:水拌酒
 



彝族水拌酒是分为家族传承和师傅带徒弟两种,主要以家族传承为主。
盘县淤泥河乡麻郎垤村杜克美,女,彝族,生于1972年2月28日;杜克美技艺来源于其母柳少英,女,彝族,生于1935年5月,现已故;而柳少英又随其母亲王氏学艺。杜克美现已是第四代传人,现她又将其技艺传授给她的女儿柳丽君。
盘县淤泥河乡麻郎垤村杜少权,男,彝族,生于1955年9月16日;杜少权技艺来源于其父杜才红,男,彝族,生于1921年9月,现已故;而杜才红又随其父亲杜花枝,男,彝族,生于1898年6月,现已故;而杜花枝又随其父亲杜黄友,男,彝族,生于1871年9月,现已故;再往上已无法追述。杜少权现已是第四代传承人,现他又将其技艺传授给他的儿子杜江洋和他的女儿杜松桃。
盘县淤泥河乡新村二组柳胜,男,彝族,生于1983年9月;柳胜技艺来源于其母张全香,女,彝族,生于1950年,已故;而张全香又随其父柳棋宾,男,彝族,生于1928年,已故;而柳棋宾又随其父柳贵生,男,彝族,生于1912年,已故;再往上已无法追述。柳胜现已是第四代传承人,现他又将其技艺传授给他的徒弟柳玛槽、柳平和柳峰明等。





(群 体)
    杜克美、女、彝族、生于1972年2月28日,系贵州盘县人,住盘县淤泥乡麻郎垤村一组。
杜少权,男,彝族,生于1955年9月16日,系贵州盘县人,住盘县淤泥乡麻郎垤村一组。
柳胜, 男,彝族,生于1983年9月,系贵州盘县人,住盘县淤泥乡新村二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枊远龙     15117444658
照片说明:2014年6月5日拍摄于盘县淤泥乡麻郎垤村,水拌酒酒药成品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胡耀勇 13908585321
照片说明:2011年8月29日拍摄于盘县淤泥乡麻郎垤村,制水拌酒过程—拌酒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胡耀勇 13908585321
照片说明:2011年8月29日拍摄于盘县淤泥乡麻郎垤村,制水拌酒过程—发酵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胡耀勇 13908585321
照片说明:2011年8月29日拍摄于盘县淤泥乡麻郎垤村,制作水拌酒过程之一——蒸糯米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胡耀勇 13908585321
照片说明:2011年8月29日拍摄于盘县淤泥乡麻郎垤村,制水拌酒过程—制酒时说吉利话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胡耀勇 13908585321
照片说明:2011年8月29日拍摄于盘县淤泥乡麻郎垤村,制水拌酒过程--装坛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胡耀勇 13908585321
照片说明:2011年8月29日拍摄于盘县淤泥乡麻郎垤村,制水拌酒过程--封坛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枊远龙       15117444658
照片说明:2011年8月29日拍摄于盘县淤泥乡麻郎垤村,彝族同胞招待贵客——敬水拌酒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胡耀勇 13908585321
照片说明:2011年8月29日拍摄于盘县淤泥乡麻郎垤村,品尝水拌酒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柳远龙     15117444658
照片说明:2011年8月29日拍摄于盘县淤泥乡麻郎垤村,拦路酒。
 
                
二、项目保护单位
建议
保护单位
盘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谢丽红
法人类型 ○企业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 ○其它
(在对应○插入“●”)
通讯地址 盘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邮   编 553537
保护工作专门负责人 谢丽红 职  务 主任
电    话 0858-3696529 电子邮箱 Pxfyzx2012@163.com
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证明 (请粘贴复印件)
保护单位有能力承担保护职责的说明     盘县现有县级传承人82人、市级传承人18人、省级传承人5人(车秀花、杜元元、陶春学、何联庆、夏成权);有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3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35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1项、国家级非物质遗产名录2项。全县共编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等各种文本资料58册,收集编纂原始文字资料约100万字,拍摄照片1000余幅,音像资料28盒,光碟35张,其中申报专题片11张、档案专题片11张,除此而外还对项目包含的实物及保存现状进行登记和收集。与此同时,盘县还出版了《盘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描述与研究》、《盘县羊场乡布依盘歌》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
盘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有5个岗位编制,现有工作人员3人(副研究馆员1人、中级职称2人)。盘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分布情况,于2011年起在马场乡、淤泥乡、鸡场坪乡、坪地乡等9个乡镇的中小学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工作,旨在保护和传承我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并每年给予每个乡镇1万元的经费支持,经济来源主要靠上级部门、地方财政和当地政府支持。
 
 
 
 
 
 
 
 
 
保护单位
承诺
 
我单位承诺:
我单位申请作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承诺如实填报所有申报材料,自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保护单位职责并同意省文化厅无偿使用申报材料进行宣传、推广。
                         
  盖章:
                          年  月  日
传承人(群体)同意申报及参与
保护工作
声明书
我们作为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主要传承人(群体),同意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并同意盘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作为项目保护单位。愿意共同参与该项目的申报与保护工作。
 
 
 
 
 
 
 
 
 
 
 
 
 
 
 
 
 
 
 
 
 
 
 
 
 
 
 
 
年   月   日
 
三、项目保护计划
已采取的保护措施与实现的保护成效    
一方面,已经实施的《贵州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已成为保护彝族水拌酒饮食文化的法律依据。
另一方面,我县将大力普及宣传原土制酒药,收集药材,记录土制酒药过程,通过开班形式手拉手言传身教,教会年青人掌握土酒药的药材和制作过程及水拌酒制作工艺的全过程,让彝族水拌酒永远保持独特的魅力,以原汁原味酒香味浓的姿态继续展示在众人面前。
 
 
 
 
 
 
 
 
 
 
 
五年保护计划主要内容 开展深入调查,建立较为完善的档案和数据库,对彝族水拌酒饮食文化项目进行全面系统地记录、整理,收集相关代表性实物,予以妥善保存,并建立档案及相关数据库。加强对彝族水拌酒饮食文化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建立有效的传承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兴建彝族水拌酒厂。广泛开展宣传展示活动,促进彝族水拌酒饮食文化的传播和弘扬。
 
 
保护内容    对彝族水拌酒饮食文化的内涵进行深入调查,文字资料进行收集、存档、整理。首先要全面、系统、准确地保护彝族水拌酒饮食文化的内容及其与之相关的文化表现形态。其次,对有代表性的传承人在各方面上给予大力的支持,要加强对传承人(继承人)的培养。运用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手段等,对彝族水拌酒饮食文化进行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并对调查资料及相关实物作妥善的保存。
 
 



时  间 保护措施 预期目标
2015年 对彝族水拌酒文化进行系统的收集、整理,并对其制作工艺进行采录。 完成建档工作。
2016年 利用节假日,通过报刊、电视等媒体对彝族水拌酒进行宣传、报道。培养年青人学习酿制技艺。 使其年轻人有文化自觉性,能自觉的了解本民族的文化及其文化内涵。
2017年 对彝族水拌酒的包装进行加工、改良,使其具有密封性。 让全县、及至全国的人都能了解盘县彝族水拌酒饮食文化。
2018年 彝族水拌酒酿制工艺在全县各乡镇进行推广,并制作宣传片向外宣传。 保存完好的内涵及发展态势,使其水拌酒饮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及其传承。
2019年 建立彝族水拌酒生产基地,对水拌酒进行大批量生产,向外销售。 将彝族水拌酒饮食文化打造盘县品牌,做到家喻户晓。
保障措施   1、建立“盘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机构组织,设立专项资金,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参照中央财政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加强管理,严格费用核算;
  2、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职责明确、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全县文化系统、民委系统、文联系统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各方面的作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3、加大传承人的培养力度,加强保护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请有关专家对保护工作进行指导。
 
经费预算及
其依据说明
经费预算(万元 ) 依据说明 资金来源(万元)
自筹 地方补助 拟申请省级财政补助
5万元 调查费用(包括建档费用)。
 
  2 3
3万元 专业人员培训费。
 
  1 2
5万元 产品包装及改进技术等费用5万元。
 
  2 3
2万元 宣传费
 
  1 1
10万元 召开彝族水拌酒论证会10万元。
 
  4  
6
 
5万元 其它费用5万元   2 3
备注  
 
 
 
 

四、省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论证意见
市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意见 (市级专家对该项目价值、代表性、保护单位资质与能力、保护计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的有针对性的描述,是否建议推荐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专家组组长签字
                  二○一四年  月  日
市级专家评审委员会名单 姓名 年龄 专业 职称 单位 联系电话 签字
             
             
             
             
             
             
             
             
             
             
注:参与项目论证的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
五、市级文化主管部门(省直属单位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市级文化主管部门对该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及能力、保护计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相关传承人(群体)参与的广泛性的及是否建议推荐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意见)
 
 
 
 
 
 
 
 
 
 
 
 
 
 
 
 
 
 
 
 
 
签章:
 
二○一四年  月  日